沈阳农业大学简介 沈农在哪 沈阳农大招生简章
沈阳农业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创办于1906年,是辽宁省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首批建设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学校荣誉 历史沿革 校园风光 沈阳市十大名校排行榜 中国面积最大的十所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全国一本大学名单 全国本科院校名单 辽宁最大的十所大学 沈阳市大学名单 辽宁综合实力最强的十大高校 农学专业大学排行 中国园艺专业十大名校 辽宁省重点大学名单 辽宁十大名校排行榜 中国农业工程专业十大名校 中国植物保护专业十大名校 辽宁省大学名单 辽宁省本科院校名单 全国农林类大学名单 沈阳最大的十所大学 沈阳市公立大学名单 辽宁省一本大学院校名单 2023年辽宁人气最高的十大名校 辽宁十大最美大学排行榜 中国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十大名校 中国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十大名校 辽宁省公立大学名单 沈阳十大赏叶好去处 共约26个榜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1906年 院校隶属:辽宁省 院校分类:农林类 学校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0157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学校简介
沈阳农业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市,东与世界文化遗产清福陵毗邻,南与沈水浑河相望,北倚天柱山,占地面积10246亩。校园环境幽雅,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教学、科研条件优越。
沈阳农业大学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6年的省立奉天农业学堂。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以复旦大学农学院与东北农学院部分系科为基础,成立了新的沈阳农学院。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2000年,由农业部所属划转为以辽宁管理为主,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截至2023年3月,学校拥有比较完整的农业教育科研体系。设有16个学院、4个教学部(中心),现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学校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个学科入选辽宁省20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5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有包括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科技部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内的省级以上科学研究机构113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室)19个。
学校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试点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级课程8门,国家级教改项目11项,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基地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全国优秀教材2部。
招生简章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农业大学
2.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7.2万平方米(约合295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8;专任教师110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5.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870.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485.4元;图书136.5万册,生均图书56.2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和6人间,新生入学后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为参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等任务,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办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档,当投档线有多名同分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时,为了保证考生利益,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当生源省份模拟投档分数线或一本线上生源非常充足时,在投档前可向该省调入计划,录取优质生源。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所有专业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20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00 | |
| 2 | 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 3 | 70601 | 大气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700 | |
| 4 | 70602 | 应用气象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700 | |
| 5 | 71001 | 生物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 6 | 71002 | 生物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 7 | 71004 | 生态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 8 | 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9 | 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700 | |
| 10 | 080601H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39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 11 | 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700 | |
| 12 | 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13 | 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14 | 81101 | 水利水电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700 | |
| 15 | 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16 | 81702 | 包装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17 | 82302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18 | 82304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19 | 82305 | 农业水利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20 | 082306T | 土地整治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 21 | 82503 | 环境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 22 | 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5200 | |
| 23 | 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5200 | |
| 24 | 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5700 | |
| 25 | 90101 | 农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26 | 90101 | 农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卓越计划实验班 |
| 27 | 90102 | 园艺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28 | 90102 | 园艺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卓越计划实验班 |
| 29 | 90103 | 植物保护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30 | 90105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31 | 90106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32 | 90201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33 | 90203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34 | 90301 | 动物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
| 35 | 90401 | 动物医学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
| 36 | 90402 | 动物药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
| 37 | 90501 | 林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38 | 90502 | 园林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39 | 90601 | 水产养殖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
| 40 | 90701 | 草业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 41 | 100806T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 42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 43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700 | |
| 44 | 120301 | 农林经济管理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 45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 46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注: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应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设置助学金、特困补助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同时,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分别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均为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4400元/年·人,二等为2750元/年·人;学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2500元/年·人,二等为1500元/年·人。
(4)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5)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出资,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学生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法国巴黎第十二大学于2023 年起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编号:MOE21FR2A20232331N,专业代码:080601H)。
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和标准,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学制4年,采用“4+0”培养模式,中英文双语授课,学生在我校完成 4 年学习,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我校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按分数择优录取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额满,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投档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简章》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应类型招生政策信息执行。
(2)2023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其他事项
(1)开展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简称“卓越计划实验班”)试点招生。学校“国家一流专业”中的农学、园艺两个专业设立卓越计划实验班,单列招生计划,实施小班化培养、全程导师制、动态调整机制,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拔尖创新型卓越农林人才。
(2)各专业录取均无加试、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应体貌端正、发音标准、口齿清晰。
(3)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4)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5)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官方网站
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7)本章程经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学校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7.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8490405
传真:024-88487217
招生网址:https://zs.syau.edu.cn
电子邮箱:zsgzbgs@sya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号:synydx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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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作为辽宁省唯一一所农业本科院校,学校牢记使命担当,始终瞄准农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肉摊子”“奶罐子”等做大文章,大力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建设,为辽宁、东北乃至全国的“粮食安全”“副食供应”等重大民生需求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自1982年辽宁省实行“一二三工程”以来,陆续在全省14个市30个县(区)100多个乡(镇)设立了科教基点,建立了科教兴农试验、示范基地,先后选派238个科技特派团、600余名科技特派员服务农业生产第一线,选拔52名教师党员担任贫困乡村“第一书记”。培训农村经纪人、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农业人才30多万人次。“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584项,科研经费总额达14.96亿元,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8项,发表高水平论文6876篇。牵头组建了中国生物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设施园艺科技与产业创新联盟、辽宁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辽宁省农业产业校企联盟、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产业校企联盟、北方沙区桑树产业国家创新联盟,成立了国家生物炭研究院、辽河口国家公园研究院。陈温福院士团队研发的北方超级稻、生物炭肥料,李天来院士团队推广的设施蔬菜、几代沈农人自主研发的寒富苹果,新民的草莓、法库的牛、昌图的猪、黑山的鸡、西丰的鹿等已经成为我省的靓丽名片,更是我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具体体现。沈农在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辽宁省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学校、辽宁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高校平安校园、沈阳市先进党委、沈阳市先进单位、服务沈阳突出贡献集体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奉天省立第一农科高级中学
1910年,奉天省立第一农科高级中学创建。
1929年,奉天省立第一农科高级中学改建东北大学(农学院)。
奉天国立农业大学
1939年,东北大学(农学院)改建奉天国立农业大学。
1946年,奉天农业大学改建国立东北大学(农学院)。
沈阳农学院
1949年,国立东北大学(农学院)、国立长春大学(农学院)合并升格为沈阳农学院。
1950年,沈阳农学院主体与哈尔滨农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学院,发展为东北农业大学。
1952年,沈阳农学院(留沈部分)与复旦大学农学院(茶叶专业除外)合并组建沈阳农学院。
1952年,东北水利专修科并入沈阳农学院。
辽宁农学院
1973年,沈阳农学院更名辽宁农学院。
1977年,铁岭农学院、朝阳农学院、旅大农学院、瓦房店农学院、锦州农学院等5所农学院的原沈阳农学院部分并入辽宁农学院。
沈阳农学院
1978年,辽宁农学院更名沈阳农学院。
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沈阳农业大学
1985年10月,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亲自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2000年,学校由农业部所属划转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辽宁省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1985年,沈阳农学院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
2000年,辽宁水利学校并入沈阳农业大学。
2010年,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2011年底,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2年6月,农业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签订协议,共建沈阳农业大学。
2012年,沈阳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从沈阳农业大学分出,成立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2012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3年,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从沈阳农业大学剥离,与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转设沈阳工学院。
2017年1月,沈阳农业大学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的“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2020年11月15日,沈阳农业大学国家生物炭研究院成立。
2021年5月15日,成为高等农林院校课程思政联盟理事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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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