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燃料厂技工学校,1978年由辽宁省石油化工局管理,更名为辽宁省石油化工学校;1999年交由辽宁省教育厅办学;2002年,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辽宁省教育厅与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合作办学,组建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并入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学校简介 招生简章 科学研究 历史沿革 全国高职院校名单 辽宁省大学名单 辽宁省高职院校名单 锦州市大学名单 辽宁省十大高职院校 辽宁省理工类大学名单 锦州市公立大学名单 基本信息 创建时间:2002年 院校隶属:辽宁省 院校分类:理工类 学校校训:严谨,求实,创新,和谐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2900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所在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学校简介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骨干高职院校优秀校、省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省“兴辽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建有“中泰石化国际学院”。

截至2023年5月,学院位于辽宁省锦州市,设滨海、古塔2个校区,占地面积485亩,校舍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学院建有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现有校内实训室145个,校外实训基地48个,是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泰国金池工业园鲁班工坊产学研基地。

学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设置高职专业33个,石油化工技术专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石油化工技术专业群、化工装备技术专业群、分析检验技术专业群、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群为A等省级“兴辽卓越”立项建设专业群。

招生简章

2023年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高分子合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煤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供用电技术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古塔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工业分析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化工安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商务英语、社区管理与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二段二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园占地面积11.1万平方米(约合166.8亩);生均占地面积16.7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7平方米;生师比20.9%;专任教师250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3.2%,其中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343.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481.2元;图书35.2万册,生均图书52.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安排主要是根据石油化工、机械、自动化等行业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向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应用化工、化工设备、分析检测、环境监测、仪表电气自动化等理工类专业倾斜。

各专业均无语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

470203

精细化工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3

470206

高分子合成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4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5

470202

石油炼制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6

470205

煤化工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5000

7

420401

油气储运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8

470208

分析检验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9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0

470104

化工生物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1

420902

化工安全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待定

12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3

460103

数控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4

430201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5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6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7

46030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8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19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0

460308

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1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2

430108

供用电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3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4

510213

移动应用开发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4500

25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待定

26

570201

商务英语

3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4500

27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4500

28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4500

29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5000

注:2023年新专业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费。高分子合成技术、煤化工技术、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三个专业学费:5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4500元/年。宿费:二、三号宿舍楼800元/年,一、四号宿舍楼500元/年。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退费。学生入学后不能坚持学习,要求退学的,经学院批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被学院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触犯法律等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其所缴纳的费用均不予退还。3)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退费手续:计划财务处核算退费金额;计划财务处处长审核;学院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退费。所退费用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打入学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每年4400元/生、2750元/生两个等级。

2)校内奖学金:院长奖学金4000元/生,一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1500元/生,三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1000元/生;一等助学金为2000元/生,二等助学金为1300元/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在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按有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政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6.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的:

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

理工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文史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7.联系地址、网址

铁北校区: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3212034 3212043 3212036

手机:15350900009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3212024

网址:http://www.lnpc.edu.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截至2023年5月,学院形成6个技术创新中心,2个中试基地、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石化研究所为主体的科研平台。“二芳基乙烷的合成新工艺”入选首届辽宁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提名项目名单。

历史沿革

1952年,燃料厂技工学校成立,隶属于东北石油管理局。

1953年7月,更名为东北石油管理局锦州技工学校,隶属于中央燃料化学工业部东北石油管理局;11月,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石油管理局锦州技工学校。

1956年,更名为锦州石油六厂工人技术学校,隶属于锦州石油六厂。

1958年,更名为锦州合成石油专科学校。

1959年,更名为石油工业部锦州石油学校,隶属于石油部、锦州石油六厂双重领导。

1962,更名为石油工业部锦州石油技工学校。

1972年,更名为锦州石油六厂石油学校。

1973年,更名为锦州石油学校,隶属于辽宁省石油化工局。

1978年,辽宁省化学工业学校并入锦州石油学校,并更名为辽宁省石油化工学校,隶属于辽宁省石油化工厅。

2002年,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大学与辽宁省石油化工学校合并组建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接受辽宁省教育厅和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双重领导。

2017年,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并入。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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